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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公布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十大典型案例
来源: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:2011年12月29日作者:

     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,副院长周继业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打击危害食品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的基本情况,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。

  据周继业介绍,当前江苏法院审理的危害食品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呈现四大特点:一是数量明显增多。2009年至今年11月,全省法院审结危害食品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6件,生效判决人数137人。其中,2009年审结9件,涉及25人;2010年审结17件,涉及39人;今年前11个月审结40件、涉及73人。二是共同犯罪案件比例较高。66件中,共同犯罪的达31件。三是犯罪涉及面不断扩大。犯罪行为既涉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肉食品,也涉及关乎民众健康的人血白蛋白、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药品,还涉及烟、酒等国家专营专卖的消费品。四是暴露出监管上的薄弱环节。许多案件反映出食品、药品的监管还有死角。

  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江苏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、全面加强危害食品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工作,依法从重、从快审判了一批重大危害食品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。特别是今年5月1日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江苏省各级法院准确理解、正确适用,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、药品安全犯罪的累犯、惯犯、共同犯罪中的主犯。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,依法并处罚金、没收财产等附加刑。比如,仅被告人高奇生产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一案,就对涉案12名被告人判处罚金共515万元。通过依法判处财产刑,使被告人在经济上占不到便宜,也剥夺其重新犯罪的条件。